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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!清明祭祀引发山火被拘留!
2024-03-29 11:20:23 字号:

清明节即将到来

民俗祭祀、踏青野炊、

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

稍有不慎,就会引发森林火灾

给生产生活和自然资源带来巨大损失

本期曝光台公布一起近日发生的

祭扫失火典型案例

请广大居民朋友引以为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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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 例

2024年03月23日9时许,居民黄某在茶亭镇洪开桥村山林内扫墓祭拜时,使用打火机燃点香烛不慎失火,引燃墓地附近杂草,致使附近林地树木被烧毁。经区森林公安分局第一时间立案鉴定,过火总面积为0.3138公顷(4.71亩),烧毁蓄积10.249立方米,林木139株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违法行为人被判处行政拘留十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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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提醒

自觉遵守法律法规

增强森林防火意识

违规野外用火

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

造成森林火灾,涉嫌犯罪的

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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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 醒

切实注意禁火区域

禁止下列行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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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上坟烧纸、烧香点烛等;

(二)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等;

(三)携带易燃易爆物品;

(四)吸烟、野炊、烧烤、烤火取暖等;

(五)烧黄蜂、熏蛇鼠、烧山狩猎等;

(六)炼山、烧杂、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埂草、农作物秸秆、果园杂草等;

(七)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。

凡违反禁火规定引发严重后果的,由公安机关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
来源:望城区融媒体中心

编辑:史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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