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,指导建筑工地开展预防性卫生防护措施,严防疫情发生和扩散,特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指南适用于全区各类新建、续建项目。
二、工作目标
按照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原则,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工作,精准预防和有效控制疫情,保护建筑工地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三、防控要求
(一)复工前防控准备
1.建立工作机制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,设立单独隔离用房,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、应急预案,完善员工岗前检查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、通风消毒等制度。
2.做好人员排查。详细登记每名计划返岗工人的健康状况、与疫源地(人员)接触等情况,对有湖北省旅居史返岗的工人,由工地主管单位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,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,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,观察期限14天,每天2次测试体温并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。对发现有发热、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,应及时向所属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备。
3.储备防疫物资。复工前要足额储备口罩、红外线测温仪、75%酒精、84消毒液、快速手消毒液、0.5%过氧乙酸、喷雾器等防控物资。
4.全面清洗消毒。对办公场所、厨房餐厅、厕所、宿舍、施工区等公共场所及施工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。
5.完善相关设施。在工地入口处、厨房、餐厅、施工区等增设洗手设施,配置洗手液。设置废弃口罩集中收集点。
(二)复工后防控措施
1.测体温。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,对工人每次进入项目工地前进行体温检测,并做好全部进场人员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工种、班组、籍贯、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登记。
2.戴口罩。建筑工地工人需佩戴口罩进行施工作业。应安排相对安全距离(1米以外)。
3.勤洗手。人员在出入办公楼、工地或宿舍、餐前便后、接触可疑物后,应及时洗手,避免用手直接揉眼。
4.常通风。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,减少使用空调,保持空气流通,定时开窗通风。
5.多消毒。对施工现场、办公场所、厨房、餐厅、厕所等公共区域及施工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早、中、晚进行消毒。对物料、货物进场车辆进行全面消毒,物料、货物等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负责接收、装卸。设有化粪池的工地应每天对化粪池进行消毒。
6.控外来。加强外来人员管理,查验身份证、来源地、所在单位、接触疫区人员等情况,逐个测量体温、佩戴口罩、做好记录、建立台账。由本单位人员陪同,不得随意走动。
7.分用餐。对员工实行分餐或分时就餐制,安排专人引导秩序,严格控制就餐人数。集体用餐时,统一朝向,间隔大余1米,不准交谈。加强对餐具的消毒管理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。
8.管好住。对工人尽量实行封闭式管理,对居住在工地内的管理人员、劳务人员及其他人员,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。对在外集中居住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人员台账;对分散居住人员建立动态跟踪管理台账。
9.重宣传。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相关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,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,积极倡导讲卫生、除陋习等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。
10.少聚集。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
(三)疫情处置程序
1.发现工人出现发热(额温大于37℃,复查腋温大于37.3℃)、乏力、干咳及胸闷等症状,及时将人员进行隔离,并向项目工地所在地街镇、村(社区)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,由街镇、村(社区)第一时间安排就诊。
2.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,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,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控,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,项目需经属地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。
来源:望城融媒
作者:望城融媒
编辑:朱小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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